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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干流马尾罗星塔至水口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及锚地部分)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3
核心提示:闽江干流马尾罗星塔至水口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及锚地部分)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闽江干流马尾

闽江干流马尾罗星塔至水口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及锚地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干流马尾罗星塔至水口航道整治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交通〔2017〕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航道及锚地部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工程建设规模:扩建闽江干流航道马尾罗星塔经南港至水口水电站坝下航段长约90.98km,建设规模为IV级航道,满足1000吨级闽江干流标准运输船舶(75m×10.8m×202m)通航要求,同步建设马坪、白沙锚地、导助航设施及内河航运支提供保障系统。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包括疏浚工程、航标工程、锚地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包含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上落款日期为准)至少1个已交/竣工的单个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内河航道工程施工业绩。

3.3自有或租赁抓斗式挖泥船不少于1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与本工程的设计人、代建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2)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等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行政区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企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7 月31日至2017年8 月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每套1200元,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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