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由华北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对生化处理后的污水进行固液分离,取代传统工艺的二沉池,但因为设备腐蚀老化部分设备未正常运行。根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原设计要求及现在的环保要求,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进行回用,需要对生活污水系统进行改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将回用于厂内绿地喷淋、地面冲洗和IG冷却塔,产生的污泥定期外运
改造原则:
1) 尽量利用现有的设施或构筑物,实现“挖潜增效”;
2) 尽量降低系统自用水量,提高水回收率,使排水量减至最少;
3) 增加细格栅,避免处理设施淤塞及设备的堵塞;
4) 尽量选用低噪声动力设备,并适当采取消声减震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5) 尽量节省投资和运行费用,以期取得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6) 设置必要的监控仪表,在化水控制室可以实现自动化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1)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在专业管理、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5投标人所用设备和机械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地要求,具有近五年完成的曝气生物滤池投运业绩(不少于2项)。(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近三年在无有关文件确认的不良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转包。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9 2014-2016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26日9:00起至2017年8月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