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CZX17-NM-1072
立项文件:包供财【2017】5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单位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宣传动漫制作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类型 数量 使用部门 备注
1 动漫制作 你不可不知缴费方式 1 市场营销处
2 动漫制作 故障保修小助手 1 市场营销处
3 动漫制作 智能电表误区答疑 1 市场营销处
4 动漫制作 防窃电宣传知识 1 市场营销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潜在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潜在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5)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6)潜在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有有效的二维码,否则证明无效,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须具备相应设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的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7月26日到2017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