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为:CSIEZB170505845
1. 招标条件
神华国华惠电2017-2019年度机械密封、密封件等物资单价长约物资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惠州热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2017-2019年度机械密封、密封件等物资单价长约物资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
2)投标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范围包括机械密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国家认监委批准的《GC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5项以上330MW火力发电机组机械密封或密封件同类产品的销售合同(提供业绩证明扫描件,单笔合同金额大于20万元,合同内容应包含密封垫片或盘根);
6) 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
8)满足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规定的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