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乌石化工招(G)字2017-22号
1.招标条件
本次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火车装车鹤管安装自动对位系统公开招标, 已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火车装车鹤管安装自动对位系统公开招标
2.2项目规模: 炼油厂火车装车鹤管安装自动对位系统项目施工图1011454D1250(除甲供设备材料外)和技术标准和要求全部内容。
2.3项目建设地点: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炼油厂
2.4计划工期: 2017年11月 30日完工,具体按项目统筹实施。
2.5质量目标:
2.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乌石化工招(G)字2017-22号的招标文件。
2.7 招标范围:炼油厂火车装车鹤管安装自动对位系统项目施工图1011454D1250(除甲供设备材料外)和技术标准和要求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须为中石油合格承包商。
2、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按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管理规定执行,分包单位须为中石油合格承包商。
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财务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揽过类似项目一个及以上;
5、企业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二)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建立并实施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应体系认证证书。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五)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
注:针对四、五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投标人承诺:符合要求,如在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虚假隐瞒,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6、项目经理要求: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没有在乌石化以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承诺本项目经理没有在乌石化以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如中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项目经理在乌石化以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招标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7、专项验收工作相关要求: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后的消防及环保的专项验收。
8、特殊的废标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近三年内的)复印件,否则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7-26 10:00:00 至 2017-07-31 18:00: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