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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泉州供电公司电能替代潜力市场调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一、项目综合说明1. 项目名称:国网泉州供电公司电能替

 受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综合说明
1. 项目名称:国网泉州供电公司电能替代潜力市场调查;
2. 项目概况:根据泉州供电公司的十三五电能替代发展要求。制定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1)电能替代整体情况摸底对本地电能替代情况与电能替代业务相关的政策进行梳理分析,获取当地电能替代重点领域和政策现状。
(2)电能替代典型行业或典型技术遴选
根据本地区电能替代情况,进行替代潜力、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对比分析,遴选出4-5个典型特色行业或至少涵盖6种主要替代技术。
(3)典型行业或典型技术替代潜力分析
获取典型或典型技术行业后,进行现场调研,分析其工艺流程,替代潜力环节,设定测算方法,进行潜力项目挖掘与测算,确定替代潜力和环保潜力。
(4)典型行业替代技术优选
针对典型行业的工艺流程和替代环节,选定不同的替代技术,进行替代适用性、经济效益、环保效益、替代优劣势等角度的全面分析,优选出典型行业的适用替代技术。
(5)推进措施和政策建议
根据本地区典型行业电能替代重点项目情况以及业务开展模式,提出具体的推进措施,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电价、补贴、环保等政策方面的不足之处,积极争取政策扶持。
(6)重点潜力项目库
根据地市公司选定典型行业的特点,制定重点潜力项目收资表,获取项目数据,进行项目潜力测算和项目遴选,建立重点潜力项目库。
3. 报价要求:各轮次报价均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报价,按项目报总价;
4. 结算方式:项目总价包干结算不调整;
5. 资质要求:
5.1 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5.2 谈判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内应承担过至少1个电能替代技术咨询服务工作项目业绩;
5.3 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5.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5.5 应答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不存在异常情况;
5.6 应答供应商近三年内(至谈判应答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7 应答供应商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6.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电力部门的标准和现行规程规范及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7. 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8. 含税预估金额:200000元;
9. 谈判有效期:自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九十天。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及地点
1. 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2017年7月31日电话报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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