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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供电公司2017年第三批授权采购非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供电公司2017年第三批授权采购非物资项目(招标编号:PHFW1707088)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供电公司2017年第三批授权采购非物资项目(招标编号:PHFW1707088)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限价等具体内容见本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
注:设定最高限价的项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的能力。应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及电网公司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6)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7)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的能力。应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4)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 2017 年7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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