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安县城市道路及管网工程(建设南大街和工人村路)(项目名称)已由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台安县城市道路及管网工程(建设南大街和工人村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台发改审[2017]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安县新区建设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县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排水、路灯、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台安县城市道路及管网工程(建设南大街和工人村路)。
2.2本次的建设地点:台安县建设南大街和工人村路。
2.3工程规模:
工程:包括两段公路的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建设及相应排水和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
台安县建设大街南段道路长度951.476米,红线宽度24米;台安县工人村路道路长度469.617米,红线宽度24米。
2.4合同估算价为1440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