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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厂外燃煤输送系统工程采暖通风设备招标公告(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厂外燃煤输送系统工程采暖通风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

 1. 招标条件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厂外燃煤输送系统工程采暖通风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现委托对该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厂外燃煤输送系统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固原北站。
2.3建设单位:六盘山热电厂。
2.4建设规模:前期2.40Mt/a,后期5.00Mt/a
2.5投资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范围:空调、排烟风机、排气阀和附助设施等采暖通风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7交货期: 设备的交货时间暂定2017年8月交货,供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2017年08月下旬完成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整体调试工作并投入运行(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须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产品资质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少于 3 项同型号或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须标明所供设备名称及型号)。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张主表。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其他要求: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4. 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07月26日至2017年08月02日16:00前,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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