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为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租赁评估机构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该项目实施人。
(二).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租赁评估机构竞争性谈判项目。
2.2招标范围:选择一家具有资产评估能力的评估机构对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租赁的2176辆公交车车内拉手广告及2483辆公交车车内座椅椅背广告开展招租价格评估工作。
2.3 服务期限:评估机构接到招标人评估通知后10日前完成评估报告初稿,15日前完成评估报告终稿。
2.4服务要求:所提交的工作成果合法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由评估机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三).竞争性谈判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资金、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2人(含)以上,设有注册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办公场所证明(如租房/购房合同);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