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吉林市经开区九站二新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吉经开管发[2017]36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的内容与规模:水泥路 2.5公里×6米。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1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有过类似项目的监理工作经验。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9监理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以社保证明为准)
4.投标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7月 25 日到2017年 7月31 日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