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河县安信医疗机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所需的青河县人民医院室外绿化景观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书。
一、项目名称:青河县人民医院室外绿化景观设计项目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基本要求
7.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7.2.2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年度会计报表;
7.2.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7.2.4具有相应从事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业绩;
7.2.5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或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13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期间,至少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应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
7.2.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7.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