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员工综合福利保险服务邀请潜在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员工综合福利保险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从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 资金来源:已落实
1、本次招标允许分公司投标,并出具其总公司提供的投标委托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同时在委托书中声明由总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法律责任;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则其总公司的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证明;
2、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提供经年审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提供2015年和2016年投标人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应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人应提供自身或其总公司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3份以上(含3份)合同金额超过壹佰伍拾万员工团体综合医疗保险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中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时间、货物或服务内容、金额、用户名称、联系人和通讯方式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无效;
7、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投标人或其总公司2016年偿付能力报告;
8、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批准或报备同意的保险条款、费率及相关证明;
9、国内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或其总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告知函》。
上述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均需原件备查。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为保障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组织本次人身保险招标工作:
5.1.投保人: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2.被保险人: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首批投保人数约为398人(以实际合同签订日人数为准),男性员工224人,女性员工174人,平均年龄34.7岁。
5.3.受益人: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继承人。
5.4.投保期:2017年9月1日0:00至2019年8月31日24:00。
6.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25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