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岭东惠民小区一、二期、博爱小区三期物业服务 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岭东区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岭东惠民小区一、二期、博爱小区三期物业服务
2.2采购规模:岭东惠民小区一、二期、博爱小区共计132栋楼,面积约为52.2平方米。
2.3服务地点:双鸭山市岭东区
2.4计划服务期限:五年
2.5标包划分:
一标包:岭东惠民小区一、二期,共计103栋楼,面积约为38.9万平方米。
二标包:博爱小区三期,共计29栋楼,面积约为13.3万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双鸭山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公司具有独立物业服务运行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2企业具有10年以上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经验(需供提至少连续近5年物业服务公司税收缴款书证明)招标人向税收部门核实发票真伪,如有异议投标人报名将被拒绝。
3.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