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燕子河排洪排污渠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汉台区燕子河排洪排污渠景观绿化工程已由汉中市发展和改革局汉区发改投资【2017】60号文和《关于汉台区燕子河排洪排污渠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中市汉台区燕子河排洪排污渠改造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确保工程的工期、质量和尽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在排洪排污渠主体结构及渠道两侧实施景观绿化工程,长600米,总面积11500平方米,其中:新建广场、平台、廊桥等景观工程2950平方米,栽植观赏树、灌木、花盒等立体绿化工程8550平方米;配套实施给排水、亮化等附属工程。
2、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汉台区燕子河排洪排污渠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4、发包
三、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资格要求:投标项目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景观业务范围;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资格审查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为2017年7月 28 日至2017年8月 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执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3、施工项目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及无在建工程证明或信用手册;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等相关证件原件供查验,且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核对后退回,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