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嵩屿街道办事处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地点、方式: 即刻起至2017年08月11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3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