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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机房专用空调(变更设计增加)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TJGWZ2017-029 )1.招标条件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电气

(招标编号:HTJGWZ2017-029 )

1.招标条件

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6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甲供建管机房专用空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客运系统自哈尔滨站至牡丹江站,正线长度337.754公里;货运系统自哈尔滨南站至牡丹江站,含哈尔滨枢纽、牡丹江枢纽配套工程。全线现状电化改造,包括哈尔滨枢纽、牡丹江枢纽改造,新建7个牵引变电所,改建改线3.055km,封闭车站2座,全线土石方总量57×104m3,新建桥梁3座/263.85延长米,框构桥3座/299.52顶平米,涵洞 17座/210.07横延米,铺轨15.93公里,房屋4.31945×104m2,既有隧道病害整治3座/7944.27延长米,用地2508.71亩,70处平改立。

2.2招标内容:本次为甲供建管机房专用空调(变更设计增加)招标采购,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见附件:招标物资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 FWJS-3包件(机房专用空调(变更设计增加))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生产商的注册资金须在40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代理商的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1.2 生产商具有较强的招标产品设计、制造能力和经验;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不接受OEM代加工及贴牌产品。

3.1.3 生产商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生产机房专用空调的生产制造经验,销售制造年限证明以厂家提供的批量生产后机型合同时间或型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为依据(提供原件备查)。

3.1.4 生产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原件备查))、空调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节能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出具2015年8月1日以后依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 3126-2015《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节能认证技术规范》要求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试验报告,提供原件备查)。

3.1.5 提供近五年内与本次投标同品牌的机房专用空调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中单笔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人民币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原件备查)。

3.1.6 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认证文件,并提供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提供原件备查)。

3.1.7 本次招标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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