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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海上风电场100MW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项目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灌云海上风电场100MW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项目二次公告2017-07-27招标编号:HNZB2017-06-06084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100MW

灌云海上风电场100MW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项目二次公告

2017-07-27

招标编号:HNZB2017-06-06084

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100MW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沿海海域,连云港市地处江苏省东北部的黄海之滨,东与日本、韩国、朝鲜隔海相望,西与徐州市和山东省郯城、临沭毗邻,北与山东省日照市、莒南县接壤,南邻淮安、宿迁和盐城市。连云港市地处海陆、南北过渡的结合部,是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地理位置十分优越。灌云县因南有灌河北有云台山而得名,位于江苏省北部,东临黄海,南倚新沂河,北有云台山,运盐河流贯境内,海岸线长32.1公里。

1.2招标范围:

《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100MW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2.1海底电缆路由桌面研究

(1)收集满足华能灌云海上风电300MW海域变更及100MW扩建工程海底电缆路由桌面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需要的基础性资料。

(2)海底电缆路由桌面研究应符合国家标准《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GB/T 17502-2009的要求。

(3)桌面研究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风电场区域的海洋环境和水文气象、路由区水深地形条件、海底地貌条件、地质条件、海洋开发活动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4)桌面研究报告成果应包括相应附图,对预选路由方案的条件作出评价。

(5)完成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300MW变更工程海底电缆路由桌面研究变更报告及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100MW扩建工程海底电缆路由桌面研究报告。

(6)若由于业主、政府主管部门等单位要求对风电场位置进行调整,受托人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技术服务。

1.2.2电缆路由调查。

(1)收集满足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400MW风场区海底电缆路由调查报告编制工作需要的基础性资料。

(2)海底电缆路由调查应符合国家标准《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GB/T 17502-2009的要求。

(3)调查内容应至少包括风电场区域的路由区水深地形条件、海底地貌条件、海底12m以浅地层结构条件、地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搜集海洋环境和水文气象、海洋开发活动的影响,如有特殊问题应着重指出。

(4)调查范围包括海上风电场300MW海域变更及100MW扩建工程风场区集电线路海底电缆,调查范围应足规范要求。

(5)调查报告成果应包括相应附图,对路由方案的条件作出评价,结论应对海底电缆的敷设路径、埋深、保护措施及施工注意事项等提出推荐意见。

(6)完成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400MW风场区海底电缆路由勘察报告。

(7)若由于业主、政府主管部门等单位要求对风电场位置进行调整,受托人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做好项目实施工程中相关的技术服务。

1.2.3海域使用论证

完成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300MW变更工程海域使用变更报告及华能灌云海上风电场100MW扩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内容包括:

(1)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2)项目所在海域概况分析;

(3)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

(4)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5)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6)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7)海域使用对策措施;

(8)结论、建议;

(9)配合项目设计单位,对由于工程区域和工程方案的调整进行报告修改;

(10)负责报告评审,并根据审查或评审意见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修改直至报告通过评审。

(11)负责招标方用海预审相关文件材料的编制工作及申报过程中技术支持工作;负责海洋管理部门需要的图纸、数据等信息导入的配合工作。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3)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须具有海洋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2.3投标人须至少承担过2个海上风电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或海缆路由调查类工作,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7月27日9:00起至2017年8月2日17: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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