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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公-安局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3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杞发改投资【2016】1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杞县公-
 一、招标条件

 

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杞发改投资【2016】1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杞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杞县公-安局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ZTGL(KF)2017-01-296

2.3投资总额:约450万元

2.4建设地点: 杞县境内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2.7标段划分: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2.8项目规模:约2860㎡(三层,每层32间)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中级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 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之间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3.1.6  2014年以来2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企业及项目经理)各一份(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网页版结果公示、四方竣工验收报告);
3.1.7  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2015年、2016年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杞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报名,报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及无行贿查询资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QQ:3490895071
邮箱:3490895071@qq.com(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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