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鄂采计【2017】-02270号/HBCZ-1618580-171107
2、项目名称: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2019年出国和赴港澳台团组代订国内交通和食宿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
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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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服务内容名称 |
简要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期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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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7-2019年出国和赴港澳台团组代订国内交通和食宿服务项目 |
见第3章技术要求 |
130.8 |
3年 |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投标。
多包谈判的相关规定:/。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包括:国内旅游业务及出境旅游业务;
2.4投标人须具备3名以上(含3名)持有国家导游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须提供导游从业资格证及专职导游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5.1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5.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在谈判时则将同时被拒绝。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07月31日起至2017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QQ:3490895071
邮箱:3490895071@qq.com(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