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地点:经开区禄达路与凤栖街东南角。
2 建设规模和内容:
规划占地面积4235.53平方米,工程包括营房综合楼、暖通机电、训练塔、训练场地、道路、绿化、信息化及室内装修工程。
3 工期:210日历天。
4 资金来源: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财政拨付。
5 工程预算:2718万元。
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施工标段: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消防站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8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书、竣工验收报告、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的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9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查询记录需附到投标文件中。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7月31日至2017年7月31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获取时间:报名同时领取,文件售价50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