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五期)项目经十五路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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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五期)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新都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五期)项目经十五路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 | | | | | |
| 1.本次的建设雨水管线1284.7米,管径D800、D1000,污水管线1283米,管径D500、D600,给水管线1318.9米,管径DN300,硬化总长811.092,面积7236㎡及预埋管线工程。(上述所有道路均为城市次干路) 工期365 日历天 计划投资 23.00/万元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公告要求的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在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书、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国有投资项目还要出示廉政责任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3、外地企业备案的相关事宜,请参照《包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地入包企业管理的通知》(包建工【2014】52号) | |
| 四、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 | | | |
| 1.领取时间 2017年07月31日至2017年08月0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
|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500.00元每标段。 | |
| 五、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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