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水太阳山风电场工程进场道路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4日至8月14日本招标项目 江西大唐国际修水太阳山风电场 已由 九江市发改委 以赣市发改能源字[2016]8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出资人及比例为 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100%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本金比例为 资本金20%,银行融资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西 省 九江 市 修水 县(区)
2.2建设规模: 64MW (共安装32台单机容量2.0MW风机)
2.3 计划工期: 2017 年 09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5日, 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修水太阳山风电场进场道路沿线约11公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施工、排水沟、挡土墙、管涵、桥梁加固等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必须具有2个及以上道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市政、公路) 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2 个及以上道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2.2通过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