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服务项目:工程量计算审核、按国家及地方或行业预算定额、规费及有关计算规定,参照市场调查实际,审核项目估算,是否与施工项目内容相符,审核套用标准是否有重复套用情况等。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及全过程工程结算,协助审核设计概算,根据需要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和管理概预算,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招投标工作,对投标报价异常进行价格分析、配合审计工作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竣工决算编制服务,提供咨询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降低生产工程造价;对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生产项目双方另行协商。
3.工期
合同履约期限暂定2年(按2个完整年度报价),招标人每年度进行安全、质量综合评审,如评审不合格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合同协议。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近3年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2个及以上火电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控制体系;
5)派驻咨询人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及且具有5年以上电力工程建设的造价咨询经验,同时至少参加过类似电力工程性质及规模的电力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经验。校核人和主任工程师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造价咨询报告的质量应当满足相关规定,咨询人应当建立内部复审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向招标方提交合格的咨询成果文件;
6)中标单位项目技术服务专责,需提供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中标后以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8)预中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具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位,需提前进厂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事宜。
9)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华能系统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承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被列入黑名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维护)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1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年经营利润处于盈利状态)。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2)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不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参加投标(如涉嫌业绩造假资料,经调查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