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4]32 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38。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华蓥市水务局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华蓥市庆华镇华蓥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
| 建设地点 | 华蓥市庆华镇 |
| 实施时间 | 同施工工期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四川省华蓥市庆华镇华蓥河防洪治理工程:工程治理起点为上游蔡家墩文物桥,治理终点为下游窑咀,综合治理长度为8.0㎞。新建堤防总长2.620㎞,工程起点为上游白鹤桥处,终点为下游3#支沟汇合口处,其中左岸新建堤防长1.075㎞,右岸新建堤防长1.545㎞。河道疏浚总长8.0㎞,其中主河道疏浚长度为4.6㎞,起点为蔡家墩文物桥,终点为下游窑咀;支沟(1)河道清淤长度为1.5㎞;支沟(2)河道清淤长度为0.9㎞;支沟(3)河道清淤长度为1.0㎞。栏杆建设起点为蔡家墩文物桥,终点为堤防终点。块石护脚起点为蔡家墩文物桥,终点为堤防终点; 四川省华蓥市庆华镇铜鼓寨段华蓥河截污管网工程,工程治理起点为上游蔡家墩文物桥,治理终点为下游污水处理厂,新建2.5X18m和2.5X20m人行桥各一座,新建1#支沟提防598m,2#支沟提防431m;庆华镇铜鼓寨段华蓥河部分污水支管和沿河截污干管及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干管网总长4428米,本次采用DN400、DN600及DN800的HDPE双壁波纹管SN≥8KN/m2;污水管网分为重力流和压力流管网,管径为500mm、600mm、800mm;压力流管网为污水提升压力管,管材为焊接钢管,管径为300mm,长36米。 |
| 建设资金 | 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
| 其他 |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监理1 | 四川省华蓥市庆华镇华蓥河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若比选申请人采用A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②若比选申请人采用B种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时,提交网站担保的打印网页的“项目”页面并加盖鲜章;③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并提供有效证书原件以供查验;④必须提供公告第六款第二小点抽取方式中所要求持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⑤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8月0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8月15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 监理1 | E.固定价 | / | 20.40 | 1.02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8月15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蓥分中心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