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阳兴大道两侧提升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字[2017]1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园林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政府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码:SXZDF20170806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滨河东路-阳曲镇,占地185.76公顷。
2.3招标范围:阳兴大道两侧提升绿化景观工程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高级职称及国家级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7投标人及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均需承担过六项同等规模园林绿化工程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业绩(绿化面积、绿化工程造价);
3.8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编制证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7年08月07日至2017年08月11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