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物业管理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