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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师224团红枣博物馆展示成列项目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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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第十四师224团红枣博物馆展示陈列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第十四师224团红枣博物馆展示陈列项目已由师建发[2017]259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三团。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总投资为300.73705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十四师224团红枣博物馆展示陈列项目 2.2 建设地址:第十四师二二四团 2.3 招标范围如下: 项目展示陈列面积为825平方米,其中序厅180平方米,第二展厅81平方米,第三展厅260平方米,第四展厅250平方米,尾厅28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其项目人员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备案登记人员;师外企业需提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建设局准入登记表。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到场注册建造师需和投标报名注册建造师一致。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件;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8 月11 日至2017年8 月15 日(上午00:00-14:00,下午14:00-23:30)。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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