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采购项目离子交换树脂招标公告
2017-08-09
日 期:2017年8月9日
招标编号:0744-174CSIE06071
受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7年8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2.2 招标产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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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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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离子交换树脂 |
48.88吨 |
堆积密度:700-800g/L |
见技术附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至少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参考格式见附件);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人2013年-2015年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的财务表格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所提供审计报告中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三倍;
3)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本次投标产品应用在60万吨/年以上的甲醇工艺(脱除Na+、K+及三甲基胺)的相关业绩(销售合同复印件)或用户使用证明扫描件至少1份;
4) *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7)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年8月16日下午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