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采购单位常州市新北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清洁生产审核方案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内容: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清洁生产审核方案技术评估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组织行业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清洁生产审核方案进行技术评估论证。
(2)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3)核实项目现场实际情况。
(4)核实环境影响技术评价文件修改完善情况,并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项目预算:120万元。
2.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2.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7 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5年8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之日期间承担过类似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的业绩证明材料清单且年平均业绩数量不少于30个(提供经区级以上环保局盖章确认后的业绩清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2.8 磋商供应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至少2名注册环评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2.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3.磋商要求
3.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应制作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供应商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是经磋商供应商的CA认证加密确保为磋商供应商制作,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法律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7.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7年8月14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