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引入呼和枢纽相关工程已由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8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枢纽改造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枢纽改造建设指挥部。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境内。线路自呼和浩特枢纽引出,经呼和浩特市市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跨黄河后,经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设大路西站后向西至本线终点DK104+000,线路正线全长89.561公里;同步建设前朱堡至呼和浩特东联络线,线路长度38.386公里;前朱堡至呼和浩特南站联络线,线路长度11.55公里。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引入呼和枢纽相关工程,呼和浩特东站至前朱堡站联络线工程,具体包括:呼和浩特东站(不含)至前朱堡站(不含),K646+676.845~DK12+250,线路长度38.371km;集包双线改建,K646+811.41~K651+900,线路长度5.088km;K652+500~K655+800,线路长度3.307km;集包左线改建,K669+100~K672+738,线路长度3.653km;集包右线改建,右K665+600~右K670+700,线路长度5.117km;呼哈专用线改建,HHK650+700~HHK651+900,线路长度1.2km;集包第二双线改建,K673+500~集包DK674+160,线路长度0.633km。 既有集包线与台阁牧站疏解工程,包括既有集包线瓜房子站(不含)至台阁牧站疏解线,集包K672+738.00~集包K674+400,线路长度1.662km,总投资为210000万元。本次招标的物质需要在呼和枢纽工程呼和浩特东(不含)~呼和浩特站集包场~呼和浩特西站~台阁牧站自动闭塞区段增设区间综合监控系统实现区间逻辑检查功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如果招标公告附表中投标人资格条件内注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包件,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未注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包件,不接受代理商进行投标。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2)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备近三年在铁路或国家类似工程成功运行业绩;对招标物资的其他资质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14 日至2017年 8 月1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