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海丰县城海丽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海丰县城二环路至海丽大道。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海丰县城海丽大道改造工程全长7.47公里。其中:①县城二环北路至红城大道西路段,双向两车道沥青路面,路长1150米,路宽17米,新建人行道及花箱、排水、供水、电力管和配套设施;②红城大道西至二环南路路段,长1100米,路宽24米,双向六车道沥青路面,新建人行道及花箱、排水、供水、电力管和配套设施;③二环南路至国道324线路段,长960米,路宽32米,双向八车道沥青路面,新建人行道及树池、排水、供水、电力管和配套设施;④国道324线至丽江大桥路段,长4260米,路宽76米,双向十车道沥青路面,新建人行道、东侧3米排洪渠及两侧排洪渠箱涵、绿化带、供水、电力管和配套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52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795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分期实施;施工监理费约526.2万元。
(3)计划工期:自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结束。
(4)招标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5)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一个监理招标合同段。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持有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凡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时间为2017年 8 月 14 日至2017年 8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