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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取黄水渠地表水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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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取黄水渠地表水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其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取黄水渠地表水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工程的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取黄水渠地表水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新疆和静县二十二团7连; (2)建设规模:对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开都河支渠引水项目进行设计,设计按照地埋方式进行,最终出具设计蓝图。 (3)招标内容:包括由22团南支渠6+384桩号处取水,新建一座取水及输水泵站、输水管线约5600米至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厂区内建设一座容积80000m3的供水调蓄水池。同时考虑厂区内配套的道路、供电照明等辅助设施的设计。 (4)设计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需提供自治区进疆备案登记册证明原件,其项目负责人为备案登记人员。 (2)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2日至2017年8月16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价格: 1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电汇或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备案,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存入或汇入以下银行帐户(附言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由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根据银行进帐单给投标人出具收款收据;或由投标单位出具加盖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公章的保函。在开标时投标保证金收据或保函均可作为投标保证金凭据。 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 账号:30769001040005968行号:10388807690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解放路(兵团)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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