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惠阳供电局临时车辆租赁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惠阳供电局临时车辆租赁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9660
1.10. 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到期前惠州供电局未有新的招标结果,适用时间延长到新的招标结果并签订新的合同前。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若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文件要求使用其招标结果的,本次招标结果的相应业务类别提前终止。
2.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是租用大、中巴等车辆为惠阳供电局职工出差等活动提供接送服务。
2.2标段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预测金额
(万元)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标段一
车辆租赁
标包1
车辆租赁
34.8
100
100
(1)上述项目预测金额仅为各单位需求预测情况的估算值,具体采购金额应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有确切需求。
(2)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
投标人须具有客货运输或汽车租赁等相关经营范围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数字证书的主要用途是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
4.3招标文件获取标代理单位应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重新组织第二次发标或发布延长招标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4.6截至截标时间止,若递交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应停止后续的开标和评标工作。由承办部门重新组织招标、制定新的招标方案。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应通过“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上传至南网公司新版电子商务系统。
(1)电商系统投标文件开始上传时间:2017年08月11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1日09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