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为蓬莱市蓬栖高速及广州路景观绿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蓬莱市园林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蓬莱市蓬栖高速及广州路景观绿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 项目的建设地点:山东省蓬莱市东部
2.3招标人:蓬莱市园林管理处
2.4预算控制价:9400万元 ,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
2.5 计划工期:设计部分要求投标时提交景观规划设计方案,中标后要求1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施工图,施工图经审定出蓝图后1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工期为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开工,高速路进城段及连接线段要求2017年11月30日前竣工;其余部分要求2018年5月31日前竣工。
2.6 招标范围:蓬莱市蓬栖高速及广州路景观绿化项目位于山东省蓬莱市东部,南起高速收费站,北至哈尔滨路,项目分为高速路进城段、连接线段和广州路段(沙河至昆明路),高速路进城段及连接线段两侧为新建景观,广州路段为现状景观提升。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设计施工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施工符合相关规范、验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工程等);
(2)须具备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2)施工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园林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投资额在8000 万元及以上的景观设计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
(2)承担过至少一个工程造价达到80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项目。(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缺一不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