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1.1华能海门电厂#1、2号锅炉检修炉内检查升降平台租用。
1.2项目概况:华能海门电厂厂址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角洪洞村,厂址西北向距潮阳区约8km,东北向距离汕头市中心区约23km(经深汕高速公路)。厂址三面环山,东南向临海,北距汕头市23km。电厂总规划容量为6×1036MW 机组,锅炉为东方锅炉厂设计制造的DG3000/26.15-Ⅱ1型,超超临界压力直流炉,一次中间再热、前后墙对冲燃烧、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锅炉。炉宽为33.9734米,炉膛深度为15.5584米,顶棚拐点高度为69.7米。根据锅炉抢修、小修、检修等不同需要,拟租借炉内检查平台作为配合检修的安全工器。工作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为华能海门电厂#1、2号锅炉检修炉内检查升降平台租用工作。(具体要求见技术招标规范书)。
2.招标范围
由乙方提供进口锅炉专用检修平台、灰口支撑平台和每台设备对应的装载人员数量必需之安全设施,提供锅炉专用检修平台的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现场操作,负责检修检查过程升降平台配合工作。该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模式(具体要求见技术招标规范书)。
3.工期
合同履约期限3年,计划从2017年11月1日起,到2020年10月30日止,具体开工时间已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每半年进行安全、质量综合评审,如评审不合格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合同协议;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项目及以上燃煤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专用检修平台服务工程项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证明资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3投标人所使用的升降平台必须是专用锅炉检修平台(符合EN1808标准,第三方检测单位年度检验合格,并在检验期内)。
4.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5备有满足本工程需要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必须的试验、测量设备以及仪器仪表;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
4.6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专责,需提供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中标后以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4.7中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具备进场准备相关工作。
4.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4.9投标人派驻项目经理要求有3年以上锅炉专用检修平台服务项目的经理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每位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检修平台上岗证和高空作业证。每个升降平台至少配备1名持安全员证的安全员(需提交证明资料),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的从业经历和资格证明材料,中标后以上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4.10预中标单位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具备安排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专工以上人员到位,需提前进厂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事宜。
4.11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华能系统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承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被列入黑名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维护)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最近5年不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4.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4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26日9:00起至2017年9月30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详见公告的要求);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6.5招标文件费:1041元。
5.6.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