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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2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受 保康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保康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受 保康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保康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保康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HBJLE-CGZB-2017018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启动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17〕2号)和全省土地整治规划培训会的要求,开展保康县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具体内容为:(1)评价上一轮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相关工作清况;(2)调查评价土地整治潜力;(3)调查基本农田整治条件;(4)提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5)确定土地整治项目规模、布局和时序;(6)进行资金供需分析和效益评价;(7)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8)建立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2)服务时间:至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编制、批准实施。
(3)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达到襄阳市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标准,最终取得备案批复。
(4)采 购 预 算: 26.00万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和土地利用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省国土资源厅土地规划设计备案单位;
(4)供应商近五年(2013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业绩(包括已经完成或目前正在服务的项目,提供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5)供应商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1供应商应于2017年8 月12 日至2017年8 月16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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