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T015#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兰发改【2017】2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兰州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T015#路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3、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
4、工程概况:该项目起点位于T018#路与T015#路交叉口向东100米处,终点位于合水路与福利西路交叉口,道路设计长度786.17米,路幅宽度28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照明、交通及相关配套工程。
5、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
6、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6月11日;
7、招标范围:伴随该项目工程全过程监理
8、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9、工程总投资约:392.5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所有组成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5月至7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依据兰州市建设局建管[2014]440号文要求,本项目配备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监理员至少1人,必须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组所有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8月至今)具有同类(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8、投标人须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