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的电机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门卫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电机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门卫工程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
2.3 规模:本项目为电机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门卫工程,主要功能为设备用房及值班室,建筑面积约57平方米,计划投资额130万元。
2.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投标人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于2017年 8 月 11 日至2017年 8 月 17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