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恒隆广场一期、二期工程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14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兴安盟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修订《兴安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兴建办发【2016】31号)的有关规定,就乌兰浩特市恒隆广场一期、二期工程前期物业管理单位选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物业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恒隆广场一期、二期工程。
2.2 物业项目地点:五一南路西侧,富康街南侧。
2.3 物业项目概况:
乌兰浩特市恒隆广场一期、二期工程系兴安盟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商业小区,总占地面积11952㎡,总建筑面积57451.8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193.58㎡(A座建筑面积36687.68㎡、B座建筑面积13505.90㎡),地下建筑面积:7258.22㎡。本项目容积率为4.2,总建筑密度为34.95%,绿地率为30.43%。
2.4 招标范围:乌兰浩特市恒隆广场一期、二期工程前期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
2.5管理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T 971-2016《商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预计接管日期:2018年05月。
2.8服务期限: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兴安盟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管理与服务活动。
3.3兴安盟外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本物业管理项目投标的,必须按照规定在兴安盟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
3.4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4日至2017年08月18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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