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办公楼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电厂预留的扩建场地。主机设备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辅机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的采购招标。工程于2015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与宁东电源送出工程同步建成投产。
1.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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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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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5-47 |
办公楼电梯采购与安装 |
招标范围: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办公楼1350kg客梯1台,电梯的采购与安装。
技术要求: 1)载重量:1350 kg 客梯1台, 额定速度; 1.0m/s 提升高度:15.6m,有机房,层站数:4层4站。(0.00米、3.90米、7.80米、11.70米) 2)运行方式:电梯的驱动采用独立的变频变压(VVVF)和计算机控制系统。 3)开门方式: 双折中分自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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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三卷 技术规范书”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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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根据国家规定若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注: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等文件(以上仅作招标人评分依据)。招标人有权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其真实性。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原件)。
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的任意时间,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有效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专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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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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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5-47 |
办公楼电梯采购与安装 |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销售的制造商或经营权的供应商: (a)投标人若是制造商: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其委托的电梯安装单位必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b)投标人若是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同时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针对本电梯项目投标唯一授权书(原件,做入投标文件中)及制造商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合同签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期间2个项目及以上的投运业绩。 3)电梯的报检、验收及《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电梯安全运行使用许可证》等办理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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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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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8月17日9:00起至2017年08月23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0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