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施工现场
2.2 项目概况:寿光电厂一期机组供热改造项目新建3层混凝土框架结构供热首站、单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化学制水(除盐)车间各一座,全部采用直径800mm的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本次招标范围为寿光电厂一期机组供热改造项目桩基施工标段包括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共计约92根(桩直径800mm),其中热网首站72根,桩长约40米,化水车间20根,桩长约20米)
本标段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招标文件第七章《工程规范和技术要求》“2.工程招标范围”。
2.4 计划工期:
施工期工期:计划2017年9月开工,工期为50天,从招标方下达开工令开始计算。
2.5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级证书。
(3)近 3 年( 2014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下同) 投标人必须具有1项及以上同类型地基与基础工程完工业绩且合同额不小于200万元。
(4)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 专业 一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中级 职称, 5 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近 3 年( 2014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下同)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近 3 年( 2014 年 8 月 1 日起至今,下同)在神华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及国内其他工程中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9)投标人在 2014 年~ 2016 年(近 3 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10)投标人在 2014 年~ 2016 年(近 3 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 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