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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十四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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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十四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 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已经师市建发【2017】19号和师市发改函【2017】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一师十四团,招标文件编号YSJSGC2017083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第一师十四团1连、2连、三连、4连、6连、7连、8连、9连。 工程规模及内容: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424户,建筑面积27814.4平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施工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并有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在人员、资金、设备、资信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疆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乙级资质,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疆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备案册》、《外部建设工程企业进兵团备案表》。 4.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要求的资格条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线下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6.开标时提交资料: 持授权委托书、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疆备案册、授权委托书及拟派项目建造师及项目班子原件、兵团公共信息网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证资料等。 7.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阿拉尔政务网发布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8.评标办法:采用兵建发〔2006〕79号文“综合评估法”。 9.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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