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厂址附近海域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
2.3项目概况:2013年11月完成了《漳州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邻近海域海洋生物及其生态环境调查专题报告》,于2013年9月完成了《漳州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邻近海域渔业资源调查专题报告(2012-2013)》。目前施工期海域环境监测及分析专题正在开展中。本项目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HJ808-2016)、《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和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规定,并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在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厂址邻近海域再次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其目的是较全面、系统、综合地反映厂址邻近海域内主要环境要素和海洋生物各生态类群的现状,以客观、科学地对厂邻近海域生态环境状况作出评价,并与以往生态调查资料进行对比分析,为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的编制以及正确评估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运行期间液态流出物和温排水排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提供厂址环境的基础资料。
2.4招标范围:
1、海洋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说明厂址附近海域海洋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最新情况。
2、海洋生物及其生态环境调查
(1)调查海域范围、调查断面和观测站点的设置
(2)调查海域物理特性和海洋环境化学调查
(3)调查海域内水生物资源调查
(4)调查海域生物质量调查
3、海洋渔业资源及生物遗传多样性
4、海洋保护区及保护性水生生物的调查
5、本项目成果与以往取得的成果对比分析
2.5项目地点:福建
2.6服务期: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编制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厂址附近海域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工作大纲》、《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厂址附近海域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质量保证大纲》(以下简称“两纲”),并组织完成专家评审;
第二阶段:两纲评审完成后14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厂址附近海域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报告》送审稿并组织完成专家评审;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完成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的最终成功报告(报批稿)。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漳州核电厂一期工程(华龙一号)厂址附近海域生态环境调查及评价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对公司汇款,所开具发票抬头为汇款单位名称;如是个人汇款,根据相关规定,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平台进行发布。
3.3发售时间:2017年8月28日9:00—2017年9月1日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