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
1. 招标条件
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至满洲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978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至满洲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342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海拉尔至满洲里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627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绥满高速海拉尔至满洲里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上级补助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绥满高速海拉尔至满洲里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起点顺接牙海高速海拉尔北互通处,终于满洲里新公路口岸,主线总长188.680公里,其中新建段长21.389公里,改建段长167.291公里。主要控制点为海拉尔北互通、巴彦库仁镇、呼和诺尔、西乌珠尔苏木、扎赉诺尔,满洲里新公路口岸。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改建段路基宽度整体式断面采用24米,分离式路基采用单幅12米,新建段采用整体式26米。荷载等级利用桥涵采用原技术标准,新建桥涵采用公路-I级。
辅道(国道301线恢复工程)起自海拉尔东互通,止于满洲里东,路线全长226.399公里,其中新建132.157公里,改建61.357公里,利用32.885公里,分段采用一级、二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嵯岗连接线25.626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h,路基宽度8.5米。
全线大、中桥(含互通主线桥)16座、上跨式动物天桥1座、天桥29座、分离式立交4座,全线设互通式立交8处、U弯2处、观景台2处、停车区1处、服务区3处,收费站6 处,主线设3处养护工区(扎赉诺尔养护工区只招房建、机电、房建区绿化工程,不招土建及所涉及绿化工程),辅道设2处养护道班。
2.2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36个月(包括缺陷责任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总监理办公室1个,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房建、钢结构大棚、硅芯管等管道铺设、绿化等附属工程、环保及安全生产的施工监理;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6个,HMZD-1、HMZD-2、HMZD-3、HMZD-4、HMZD-5、HMZD-6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等附属工程、钢结构大棚、绿化环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本项目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1个标段,即总监办1个,招标范围: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监理标段 | 施工总承包标段 | 起点桩号 | 路线长度(Km) | |
总监办 | 驻地办 | |||
HMZJ | HMZD-1 | HMZCB | 主线:K1357+898- K1429+000和巴彦库仁服务区、巴彦库仁养护工区 | 主线:71.102 |
HMZD-2 | 主线:K1429+000- K1499+000和西乌珠尔服务区、西乌珠尔养护工区、嵯岗服务区 | 主线:70 | ||
HMZD-5 | 主线:K1499+000- K1546+570和扎赉诺尔收费站、满洲里收费站、扎赉诺尔养护工区 | 主线:47.57 | ||
HMZD-3 | 辅道:FK0+000- FK K96+000(其中利用原海满一级路9.529公里)和巴彦库仁收费站、呼和诺尔收费站 | 辅道及利用段:96 | ||
HMZD-4 | 辅道:FK 96+000-FK161+000和东乌珠尔道班、西乌珠尔收费站 | 辅道:65 | ||
HMZD-6 | 辅道:FK161+000-FK200+708.903、嵯岗连接线25.626公里、利用原海满一级路23.356公里和嵯岗道班、嵯岗收费站 | 辅道、连接线及利用段:88.691 | ||
HMJDZJ | / | 全线机电工程 | 主线:188.68 辅道:226.399 连接线:25.626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第HMZJ标段
(1)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近5年(201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同时含路基、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总监监理任务,且完成过房建工程监理任务;
(3)自有(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或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时,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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