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石家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鹿泉区经济开发区供热运行及维护工程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经济开发区
三、招标内容
华能石家庄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鹿泉区经济开发区供热运行及维护工程,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四、合同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服务期限:从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其中运行部分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03月31日, 维护部分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03月31日,收费部分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投标人须具有供热经营许可证;
5.3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在近2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5.5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类似的供热管网运行维保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完整合同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6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7.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28日9:00起至2017年9月1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7.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7.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7.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7.5.5招标文件费:1056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