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DZSG2017106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大寨村大竹棚丫口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招标编号:YDZSG2017106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大寨村大竹棚丫口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大寨村大竹棚丫口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2.1.2招标编号:YDZSG20171064。
2.1.3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大寨村民委员会辖区内,项目区距大寨村5公里,距县城25公里。项目区四至为:东至小十二团包,南临中国-老挝国界线,在国界线内50米,西到清水河,北以至曲水镇的公路为界。
2.1.4建设情况:总投资2038.368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740.070446万元。
2.1.5标段划分情况: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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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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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土地平整(元) |
灌溉排水(元) |
田间道路(元) |
合计(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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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费 |
5087670.81 |
6203201.99 |
6109831.66 |
1740070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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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 |
2418091.97 |
2746897.20 |
3454385.19 |
861937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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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 |
2669578.84 |
3456304.79 |
2655446.47 |
87813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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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4至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须注有审计单位或审计部门的签章方有效),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2014年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指:投资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中低产田地改造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烟水工程等)。
3.4项目经理(含备选)要求: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貳级)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待建)工程项目。提供近三年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土地整治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中低产田地改造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烟水工程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云政发﹝2015﹞57号)第十九条规定,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3.5信誉要求:2014年至今:(1)投标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没有受到停业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3)无违法违规、不良违约行为。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申请。
3.7为本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8每个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如投标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9云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3.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要求:
①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不改变投标时确定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承诺书);
②提供上一年度建设项目廉洁自律书;
③投标人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基本账户资金余额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余额清单(有开户银行印章);
④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⑤承诺该工程的工程款专款专用;
⑥承诺中标后1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⑦投标人须承诺不因任何因素调整综合单价的承诺书;
⑧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无不良记录证明书(时限要求: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等犯罪记录证明资料);
⑨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承诺书;
⑩委托代理人由公司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工程工期及质量承诺书;
?安全生产承诺书;
?提供能够反映资格审查办法中各项条件的有关材料。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