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晋城市兰煜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LNG加气站加气成套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已由高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发备案字[2015]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晋城市兰煜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晋城市兰煜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LNG加气站加气成套设备采购及配套工程
2.2招标编号:SXZDF29170903
2.3建设地点:山西省高平市河西镇刘庄村207国道西侧
2.4建设规模:
2.5计划工期:2个月
2.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本次招标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LNG加气成套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交钥匙);
二标段:加气站钢罩棚及配套土建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对所招货物具有设计、制造、供货、服务以及安装调试的资质和能力制造商, 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3.3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ISO国际标准;
3.4生产制造单位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近三年有相同供货业绩和经验,并提供不少于五家三级及以上加气站的设备成套使用业绩;
3.6企业信誉良好,并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7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二标段:
3.8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0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1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