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的招标人为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天津)非晶合金电力设备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期限/计划工期 建设地点 备注
1 《南瑞集团天津非晶变压器项目》二期绿化工程 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南瑞集团天津基地二期工程厂房四周的绿化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二期工程厂房四周7609㎡与南大门主干道西侧1204㎡。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2017年10月1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竣工验收 天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4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同类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企业业绩要求:至少提供2014年7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应当合法有效,由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未提供合法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注意事项
4.1本次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