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公-安局三山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编
一、 招标条件
巴林左旗公-安局三山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巴林左旗发展和改革局以赤发改投字【2016】793号、左发改字【2016】3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林左旗公-安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巴林左旗公-安局三山派出所建设项目
2.2、
2.3、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554平方米,新建办公用房126平方米、业务用房350平方米、辅助用房78平方米
2.4、计划投资额:约116万元
2.5、招标范围:图纸标注的所有工程施工
2.6、质量等级:合格
2.7、计划工期:6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 ,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时由项目建造师本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2、由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建造师本人的注册建造师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帐单。
4.3、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交易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4、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款4.2—4.3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4.5、投标人自报名之日起,应确保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等)畅通及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受理人
4.6.1、获取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 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4.6.2、获取
4.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6.4受理单位:巴林左旗公-安局
4.6.5受理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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